关于对各县(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纠风办:
为了解和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字[2007]54号)的部署和要求,经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研究,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定于近期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对各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现就这次督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的目标任务
按照抚府办字[2007]54号文件的要求,检查各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进展情况,倾听基层干部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二、督导的对象和时间
对象:各县(区),市直对应各县(区)的被评部门、行业。
时间:2007年7月19日至7月20日,时间2天。19日上午召开督导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19日至20日各督导组分赴各县(区)开展督导。
三、督导的主要内容
按照抚府办字[2007]54号文件的要求,重点督查各县(区),市直对应各县(区)的被评部门、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内容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主要检查传达贯彻全省、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情况;建立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实施方案情况;宣传发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区)政府对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意见与建议,等等。
(二)基层、群众反映情况:主要是听取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市直对应各县(区)的被评部门、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市直主管部门、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三)机关作风和窗口服务情况。主要是检查被评部门、行业机关干部及职工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职工擅离岗位、擅离职守的现象;是否存在利用上班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和手机等设备进行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现象;是否存在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现象;服务行业主要检查窗口单位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看服务态度是否热情,办事效率是否高,服务场所是否整洁有序等情况。
四、督导的方式程序
此次督导以县(区)为单位,采取各县(区)交叉督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区)政府对本县(区)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抽查部分各县(区)被评部门、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二)查阅资料。查阅各县(区)及部分被评部门、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文件,如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记录及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等。
(三)组织座谈。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收集基层单位和群众对市直对应各县(区)被评部门、行业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市直主管部门、行业的意见和建议。
(四)实地暗访。对各县(区)部分被评部门、行业的机关作风和窗口服务情况开展实地明察暗访,了解部门和行业机关作风情况。
(五)反馈情况。督导结束前,督导组向各县(区)政府反馈督导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提出整改建议。
五、督导的组织领导
督导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11个督导组,督导组由3人组成,每个督导组组长由11个县(区)政府副县(区)长(分管本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副县(区)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组员2人(其中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组长所在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人),每1个督导组对1个县(区)开展督促指导、明察暗访。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组长:由临川区政府副(区)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东乡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二组,组长:由东乡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金溪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三组,组长:由崇仁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临川区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四组,组长:由金溪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资溪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五组,组长:由资溪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黎川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六组,组长:由黎川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宜黄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七组,组长:由宜黄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乐安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八组,组长:由乐安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崇仁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九组,组长:由南城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南丰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十组,组长:由广昌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南城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第十一组,组长:由南丰县政府副县长或政府办主任担任,负责督导广昌县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六、督导的工作要求
(一)各督导组要认真负责地开展督导。要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精神,认真、细致地做好此次督导工作。既要全面掌握当地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进展情况,更要深入基础、深入群众,切实找准各县(区)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掌握各县(区)市被评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手资料。要注重实效,听真话、查实情,力戒形式主义、力戒走过场,务求督导工作任务保时保质保量完成。要严格遵守抚府办字[2007]54号关于“八个严禁”的有关规定,做到轻车简从,为基层作出表率。
(二)要充分运用此次督导工作成果,推动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督导结束后,各督导组要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市民主评议行风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督导情况工作汇报会,届时,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负责人将出席汇报会,听取各督查组情况汇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此次督导工作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三)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工作,要按照抚府办字[2007]54号的要求和督导组的意见建议,扎实开展本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
(四)各县(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将本县(区)参加督导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办公、手机),于2007年7月18日前报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国华、曹俊,联系电话:8284516。
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政府纠正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十六日